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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我公司供电服务信息,现编制《国网临泉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公司企业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公司企业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临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查阅,具体地址:临泉县前进东路11号供电公司3楼。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公司编制的《临泉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公司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公司受理点:临泉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8-7178122。
本公司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企业应公开信息产生后,本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企业信息,可以向本公司申请获取。本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公司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泉县前进路1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8-7178122;
传真号码:0558-7178122;
电子邮件:lqgdgs@sina.com;
邮政编码:236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公司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泉县供电公司企业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本公司“办事(信息)公开制度”栏目下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公司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企业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临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公司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公司掌握的政府或企业信息,本公司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公司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公司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公司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企业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司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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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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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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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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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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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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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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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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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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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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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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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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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时 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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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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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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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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