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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老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关于印发颍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指南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州政办[2008]6号)要求,为确保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南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镇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部门和单位的资料整理工作。
统一规范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专职信息员,及时做好资料的搜集、梳理、归档、上报工作。
二、编制主体
乡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乡政府;乡政府组成部门;
乡公共企事业单位;乡垂直管理单位。
三、编制内容
(一)目录编制
1、政府及政府部门
(1)单位简介;
(2)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3)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公共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电信、金融等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行业)
(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
(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
(3)办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标准及收缴办法;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二)指南编制
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等);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三)收录时限
按照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是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和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步充实历届政府信息。
四、实施步骤
编制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限时操作,扎实推进。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8年2月29日前)。成立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召开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清理政府信息阶段(2008年2月29日—2008年3月10日)。依法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对清理审政职权,进行科学分类和登记,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绘制主要得政职权流和图。
(三)审核录入阶段(2008年3月10日—2008年3月15日)。由乡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组织,完成编制和目录。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3月16日—2008年3月20日)。迎接县编制工作小组对指南和目录编制检查和验收。
五、组织保障
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在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推进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编制工作。
2、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发布、维护、更新信息,撰写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受理并答复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事项。
3、乡监察室配合乡党政办公室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的失职行为实施现任追究。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任务,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人员,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08年2月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