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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 调查队
办公地址: 临泉县政务新区政府大楼南楼815 联系电话: 6533610
当前位置:调查队
信息公开指南

国家统计局临泉调查队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徽调查总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国家统计局临泉调查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升统计调查工作参谋服务能力为工作重点,定时更新工作动态与调查数据,不断丰富更新内容,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增强统计调查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运用统计调查数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国家统计局临泉调查队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临泉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临泉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队长担任组长,副队长分管,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综合股专人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信息员培养培训工作,多次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积极主动参加总队和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目前临泉队有1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人具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2.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临泉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各专业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专业要将每周撰写的政务信息、经济信息及分析主动报给信息公开联络员,联络员每周要主动公开单位的工作动态,学习培训,调查数据等内容,每次公开不少于5条。同时要搜集整理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下发的文件资料,主要领导人讲话,法律法规制度,业务操作指南等内容,主动公开,供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学习了解。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6年,临泉队在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其中机构领导4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4条、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2条,财务预决算信息4条,部门动态50条,各类经济信息分析3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临泉队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网络公开为主,其中,在临泉县政府信息网公开61条,在单位网站公开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临泉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临泉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人员情况

2016年,临泉调查队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人,培训具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的信息联络员2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每周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多。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增强。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提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督促指导作用,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一方面提高全队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另一方面培养更多具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的干部职工。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加大经费投入,购买学习资料,组织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一方面对现有的政府网站和单位网站进行维护,与时俱进,不定期进行网站版本升级,科学合理布局各板块内容,不断提升网站功能,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频次与全面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现代化信息发布平台的普遍适用功能,安排专人负责“两微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重点发布人民群众关心的“惠民政策,民生数据”等内容,设置互动平台,开通服务热线,标明单位地址及邮箱,积极互动,了解群众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临泉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国家统计局临泉调查队

2017年3月3日 

国家统计局临泉调查队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国家统计局临泉调查队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化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国家统计局临泉调查队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本机关人秘股。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http://www.pzljz.com/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8d105f0f85d105553ef438e。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综合股;办公时间:工作日;办公地址:政务新区政府南楼8楼813室;联系电话:0558-6528350。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综合股;办公地址:政务新区政府楼8楼813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 0558-6528350;传真号码:0558-6533610;邮政编码:2364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网址:http://www.pzljz.com/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8d105f0f85d105553ef438e)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8—6527162,地址:政务新区南楼8楼812室,邮编:2364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