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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多措施推进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酒类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围绕整治重点,对辖区内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场所、原辅材料采购等信息予以登记,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及时发现和排查风险隐患,消除监管“死角”。

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召回、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白酒小作坊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白酒,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且不得在登记备案的行政区域以外销售。

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春节期间酒类市场供需旺盛特点,集中力量对酒类产品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近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及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的,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立即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

加大抽检监测力度。重点加大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频次、范围。县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项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及时处置,彻查原因,控制风险。对抽检发现甲醇、氰化物等不合格项目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封扣押涉案原辅料、设备设施及产品,追查涉案原料、生产源头和销售流向,防止事态蔓延,严控产品安全风险。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以及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范围生产酒类产品的行为,销售环节销售未经许可的自酿酒、配制酒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组织力量,立案调查,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多个地区的,加强区域协作,通报案件线索和案情,做好协查,必要时开展区域协同整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