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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临泉”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1月16日,“善治临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8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善治临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2018年“善治临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领导罗惠新、宋国光、徐红艳、李晖、符国风、刘三利,县人民法院院长宫荣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昊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晖主持会议。

按照“善治临泉”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2017年12月下旬,“善治临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五个督察组对县直单位和28个乡镇(街道),贯彻落实11月15日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会议听取了各督察组督察情况汇报。

会上,“善治临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2017年“善治临泉”工作开展情况及2018年“善治临泉”工作计划。与会县领导和“善治临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结合“善治临泉”工作分别就分管和部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善治临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惠新指出,开展“善治临泉”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实现临泉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善治临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罗惠新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围绕“一定”“三建”“五起”“五创”。制定善治目标,通过建乡村调解委员会、建台账、建机制,乡村文化活起来、乡村干部动起来、乡村贤达忙起来、乡村法治立起来、乡村天网造起来,开展“无越级上访村”、“无治安打架村”、“无民转刑案件村”、“无严重交通违法村”、“无新增涉毒人员村”创建活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显现出“善治临泉”工作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良好效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树立“立足业务抓善治,抓好善治促业务”思维,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作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罗惠新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化解矛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将调解网络向村组延伸,发挥“五老”人员、“乡贤”等积极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共治同筑平安。要注重“善治临泉”工作的过程,强化传导压力,激发工作动力,开展移风易俗大讨论,摒弃陋习,引领社会新风尚。发挥人大巡视、专项督查、提示约谈等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善治临泉”的协调推动机制,将善治思维融入到社会治理实践,推进临泉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