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用于医保报销的医院等级证明出具服务 |
事项类型 |
依申请服务类 |
办理机构 |
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
办理依据 |
根据报销群众实际需要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在医保中心报销时需提供证明的公民 |
办理条件 |
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的医保患者 |
前置审批 |
无 |
办理材料 |
1.患者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办理,代理人另需提供身份证)。 2.患者医保卡(安徽省以外医保)。 3.医保报销申请表、院内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
办理流程 |
1.申请:患者或其家属携带规定材料到医院院办公室申领。 2.受理:院办公室指定专人现场受理,核对材料。 3.发放:经核对无误后,根据医保报销需求开具医院等级证明上加盖公章。 |
办理时限 |
即办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地点 |
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558-6403671 |
办事附件(表格)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