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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诊断和病休证明出具服务
浏览次数:356信息来源:临泉县卫计委

事项名称

病情诊断和病休证明出具服务

事项类型

依申请服务类

办理机构

县人民医院相关科室及医务科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 《疾病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各种病情书写规范要求。

 

办理对象及范围

需开具门诊病情诊断和病休证明的公民

办理条件

需要进行病情诊断和出具病休证明

前置审批

办理材料

1.就诊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原件(如委托办理,代理人另需提供身份证);

2.门诊经治医师签字盖章后的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

4.凡属作诊断证明(用于办理残疾证、休假、休学、保险报销等),患者须持街道、学校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门诊患者:持门(急)诊病历去门诊部办公室办理;

2、住院患者:持所在科室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去门诊部办公室办理;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就医收费,出具证明免费

收费依据

就医收费,出具证明免费

办理地点

县人民医院相关临床科室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医务科0558—6403672

办事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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