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疫苗接种服务服务指南 |
事项类型 |
依申请服务类 |
办理机构 |
县各医疗机构相关科室 |
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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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及范围 |
需完成预防接种的公民 |
办理条件 |
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常规疫苗接种,儿童及成人的基础及加强免疫,应急接种的预防服务对象。身体健康符合预防接种条件的接种对象。 |
前置审批 |
无 |
办理材料 |
无 |
办理流程 |
2.登记、预约:录入并核对相关信息,如:姓名、性别、接种疫苗的种类、批次、接种日期等,并进行下一次疫苗接种相关信息的预约及告知。 严格掌握各类生物制品的接种部位、剂量、途径、禁忌症及注意事项。特别注意被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了解有无禁忌症或过敏史。核对接种者姓名和本次接种疫苗后方予接种。 3.接种:严格进行接种时的三查七对。查受种者,查接种证,查疫苗,核对受种者姓名,出生年月,免疫程序,疫苗品名,疫苗效期,接种剂量,接种途径。 4.留室观察:种完毕应在接种证上填写接种时间,接种疫苗种类、批号及生产单位,并签名或盖章,嘱咐接种对象留在现场20~30分钟,观察有无接种反应再离开。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项目收费价格可登陆省物价局网站查询,查询网址: http://www.ahpi.gov.cn/DocHtml/1/16/05/xxgk_201607215341764.html |
收费依据 |
收费依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年版、2007年版和2012年版)及安徽省物价局医疗服务收费的相关文件。 |
办理地点 |
县各医疗机构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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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电话:(以县人民医院为例)0558-6403669 |
办事附件(表格)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