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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3171833/201711-00058 组配分类: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教育局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信息来源:教育局 服务对象分类:
名称:学生休学的有关政策解读 关键词:学生休学的有关政策解读  
文号: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2017-11-07 生效日期:2017-11-07
内容概述: 废止日期:2018-11-07

学生休学的有关政策解读

1.问:什么情况下小孩可以办理休学?

答:《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2.问:小孩生病了,想办理休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例、诊断报告单、化验单、医疗费发票、入院(出院)清单等证明材料。

3、问:办理休学需要哪些程序?

答:办理休学程序如下: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核材料→学校打印休学申请表→报县教育局核办。

这里需要提醒家长注意:学校打印转学申请表后,应及时到县教育局核办,每月月底,县教育局将对学校提交的未到教育局核办的休学申请全部打回。

4.问:因一直忙着给孩子看病,没有及时办理休学,还能补办吗?

答:一般来说,孩子生病不能坚持上学应及时办理休学,如果确因情况特殊没有及时办理的,应尽快办理,学籍一旦进入毕业库,就不能办理休学了。

5.问:毕业班能办理休学吗?

答:《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如果学生确实生病不能坚持上学,必须休学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住院手续(包括病历、诊断报告单、化验单、骨科需提供片子、医疗费发票、住院病案材料、入院记录、出院清单、医务科建议休学的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均需提供,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二是休学审批表需班主任、分管校长、中心校(县直学校)校长签字并盖章;

三是中心校、县直学校学籍管理员到教育局办理,家长来不受理;

四是经分管局长、局长签署同意意见。

6.问:如何办理复学手续?

答:《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休学证书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

7.问:休学时限一般是多久?学生病好了能提前复学吗?

答: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即从办理休学的当天算起,到第二年的次日止。如果病提前好了,可以入班就读,但应在休学期满后办理复学,否则学籍与实际就读年级就会不一致。

8.问:休学期满,小孩病没有好,需要继续住院治疗,怎么办?

答:《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续办休学手续。”办理续休需提供原休学证明,经原学校、县教育局签署同意续休意见。

9.问:学生休学期间能办理转学吗?

答:休学的学籍处于后台休眠状态,不能办理转学等业务。

10.问:办理休学需要从学籍系统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哪些材料?

答:证明材料包括病例、诊断报告单、化验单、医疗费发票、入院(出院)清单等,要求将原

件扫描上传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