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4898072/201711-00003 | 组配分类:事故调查处理 |
发布机构:安监局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来源:安监局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临泉县“2017.8.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 关键词: |
文号:无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7-10-03 | 生效日期:2017-11-01 |
内容概述:无 | 废止日期:2018-11-01 |
临泉县“2017.8.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2017年8月20日15时30分左右,在临泉县长官镇县乡公路畅通工程第三批三标段(范兴集至长官)工程施工现场外500M处,一辆皖K9B296重型自卸车撞倒公路上一行人,造成该行人当场死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的有关规定,县政府于2017年9月13日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监察局、公安局、重点项目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临泉县“2017.8.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与,对该起事故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人员、车辆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肇事司机及事故车辆情况
1.肇事司机
邵云忠,男,汉族,1964年出生,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卢庄村,阜阳市路畅搬运有限公司临时雇佣车辆驾驶员。2017年8月20日下午2时10分许,在长官镇柳树沟村施工路段运输沥青倒车过程中,撞倒张子善致使其受伤流血过多当场死亡,目前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故车辆
事故车辆为红色柴油方向盘式重型自卸货车,所有人:邵云忠;车牌号:皖K9B296;品牌型号:江淮牌,整备质量14830kg;核定载质量15990kg;核定载质量15990kg;注册日期:2013年06月,车辆使用性质:营运;手续齐全,并购买相关保险。
(二)相关单位情况
1. 山西恒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03年03月03日经吕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00746033626W),2012年5月21日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JZ安许证字【2012】000507-4/4,主要负责人:王斌,单位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凤山路,经济类型:有限责任,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12年5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 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05月17日批准成立,法定代表人:冯贺,营业期限:2005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16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JZ安许可证字【2013】002901-2-2,主要负责人:冯贺,单位地址:临泉县长官镇柳树沟村柳庄,经营类型;国有,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日期:2016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1日。注:单位地址和主要负责人分别于2016年09月21日、2017年06月27日变更。
3. 阜阳市路畅搬运有限公司,2014年03月06日经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注册号:341200000148093,法定代表人:陈庆海,营业期限:2014年03月06日至2034年03月05日,经营范围:装卸搬运服务。
4. 2016年临泉县县乡公路畅通工程第三批施工第三标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三标段)由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该项目山西恒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中标,管理(代建)单位: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年9月28日三方签订施工合同,2016年10月26日开始施工。该项目部设在临泉县长官镇柳树沟行政村水厂院内,项目负责人柴鹏龙。
5. 三标段由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成立项目办,负责人:孙智华,负责第三标段7.24公里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6. 2017年8月15日,山西恒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将三标段沥青摊铺项目分包给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FB-2017-LHGS-05,工程价款为2844000.00元。长官镇柳树沟段和S237线至铁佛段7.24公里路段属于三标段,韦志明为该项目负责人。(2016年临泉县县乡公路畅通工程三个标段工程项目:一标段:土陂(街道)—S328线,3公里,谢集(街道)—S328线,1.706公里;二标段:范兴集西,7.7公里;三标段:长官镇柳树沟段和S237线至铁佛段,7.24公里。)
7. 2017年8月16日,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三标段沥青运输业务分包给阜阳市路畅搬运有限公司,合同编号:QT—2017—LHGS—YS—10。
注:上述两次分包行为合法。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7年8月20日下午2时许,在三标段沥青摊铺过程中(从S237入口至沥青摊铺现场东西距离2.4公里)。长官镇柳树沟路段距S237入口500米处,负责测量路基宽度的短期民工张子善和冯修其正在测量过程中,看到邵云忠驾驶的皖K9B296沥青料子运输车倒车由西向东朝他们驶来,张子善和冯修其站在施工路面的南侧,当施工车辆距张子善还有10米位置的时候,张子善站在施工路面的北侧向路南用卷尺测量路面,该施工车辆虽然看到有人,但是认为能通过,该施工车辆没有停下来。路基宽5米,车辆宽2.5米。由于施工车辆在倒车过程中现场没有人员指挥施工车辆安全行驶,不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所以张子善被该施工车辆撞到后右后轮碾压其双腿(膝盖下面)。当时该施工车辆载重量为30吨,车身重近15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邵云忠及时拨打110和120电话,长官镇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勘查,临泉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人员到现场进行抢救,张子善因失血过多而当场死亡。
张子善(死者),男,汉族,71岁,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道路施工人员,身份证号码:341222xxx,户籍地址:太和县原墙镇建二村委会。
(二)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该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邵云忠及时拨打110、120,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张子善已无生命迹象,当场宣布死亡。辖区派出所(长官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对肇事人员邵云忠依法进行询问和控制。
2017年08月22日,阜阳市路畅搬运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在双方同意的情况签订事故赔偿协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张子善(死者),于2017年8月30日火化。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由于从S237入口至沥青摊铺作业处2.4公里,跨度大,施工车辆(倒车)进入施工路段,现场没有专人指挥施工车辆安全行驶,驾驶员邵云忠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现场指挥施工车辆和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跨度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没有排查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项目负责人韦志明没有与专职安全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没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所以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体系不健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临泉县“2017.8.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邵云忠,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该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时按照法律程序对其依法起诉。
(二)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张子善,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该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在该事故中死亡,建议对其不再追究责任。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韦志明,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泉拌合站站长,三标段沥青摊铺项目(临泉零星项目)负责人,对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此事故负管理责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四、五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计人民币一万二千二百九十四元。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事故发生单位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现场指挥施工车辆安全行驶和施工人员安全作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邵云忠在倒车过程中无人看守,无人指挥,测量员张子善安全没有保障,造成此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临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徽省路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依法安全施工。
(二)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开展“百日除患铸安”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彻查安全隐患,监督施工企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道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bet“8.20”事故调查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