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73206/201709-00181 | 组配分类:扶贫捐赠 |
发布机构:县政府(政府办)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助残 |
信息来源:扶贫办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关于做好临泉县2017年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工作的通知 | 关键词: |
文号:无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9-25 | 生效日期:2017-09-25 |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扶贫项目认领和扶贫认捐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7﹞117号)要求,现就做好扶贫日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工作。 认领扶贫项目,是我县开展& | 废止日期:2029-12-31 |
关于做好临泉县2017年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扶贫项目认领和扶贫认捐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7﹞117号)要求,现就做好扶贫日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工作。
认领扶贫项目,是我县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全县的扶贫项目(基础设施类、产业发展类、雨露计划类、光伏扶贫类)现在县级政府和扶贫网站上公布,县直各单位、各包村帮扶单位要积极认领所包贫困村的扶贫项目。
(一)各级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省外认领扶贫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认领扶贫项目均直接向县扶贫办认领。
(二)认领单位和认领人可以一次认领多个项目,也可以认领一个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
(三)对认领的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的形式由贫困村等建设。
请认领单位和个人填写《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单》(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县扶贫办(联系电话:0558-6530033;电子邮箱:ahlqfpb@126.com),单位认领须在认领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认真组织好“10.17”扶贫日认捐活动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倡议干部职工参与“10.17”扶贫日认捐活动,为贫困地区献上一份爱心:
(一)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将捐款数额上报县扶贫办。有包村帮扶任务的,各单位的捐款自行保管并直接用于帮扶的贫困村;没有包村帮扶任务的,可与县扶贫办联系用于贫困村。
(二)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直接将捐款数额报县扶贫办,此类捐款属于定向的,可直接汇往被捐对象;若是非定向,也可汇到安徽省临泉县扶贫基金会账户(账户名:临泉县扶贫基金会;开户行:临泉县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000524090410300000067,备注为XX单位捐赠临泉县扶贫开发即可)。(联系电话:0558-6530033;电子邮箱:ahlqfpb@126.com)。
三、加强扶贫捐款使用和认领扶贫项目的监管
(一)确保各类扶贫捐款全部用于扶贫开发。各定点包村帮扶单位的捐款,要在11月底前送交定点包扶的贫困村,全部用于扶贫开发;属非定向捐赠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并用于贫困村的扶贫项目。
(二)力争认领的扶贫项目早日实施见效。单位和个人认领的扶贫项目要兑现承诺,尽快落实出资额度。各乡镇要积极协助扶贫项目所在的贫困村与各认领单位或认领人及时对接,促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完工、早日见效。
(三)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县扶贫办要将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和全县扶贫捐款情况在bet网进行公示,接受认领人、捐赠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临泉县扶贫项目认领单
2.10.17扶贫日扶贫项目谋划表
临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