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72131/201709-00015 | 组配分类:双拥创建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助残 |
信息来源:民政局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关于在全县范围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 关键词: |
文号:无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9-20 | 生效日期:2017-09-20 |
内容概述:无 | 废止日期:2018-09-20 |
关于在全县范围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驻临各部队:
9月16日是第十七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各单位要以“赞颂辉煌成就、赓续红色基因、支持改革强军”为主题,着眼于维护国家的安全统一和发展利益,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努力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以在全社会形成热爱国防、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参与双拥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大力开展以“赞颂辉煌成就、赓续红色基因、支持改革强军”为主题的国防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是建军90周年、建国68周年,并即将迎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各单位要结合纪念活动,以“赞颂辉煌成就、赓续红色基因、支持改革强军”为主题的国防双拥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革命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强化民族精神,培育爱国情操。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形势教育, 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使国防教育更好地服务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要全面开展以热爱祖国、振兴中华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强化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使国防教育更好地服务国防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要积级开展国防法规教育,宣讲《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等,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进一步推动国防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广泛宣传在双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个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国防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势报告会、国防双拥知识竞赛、观看爱国教育主义影片等活动加大国防教育普及和宣传的力度。要利用烈士陵园、革命遗址、纪念馆等场所组织参观见学活动,扩大教育的覆盖面。要积极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散发宣传资料,引导全民积极参与。要加大国防和双拥宣传的氛围,县直双拥成员单位、合格单位及各乡镇(街道)、驻临部队要进一步完善双拥宣传标志牌和宣传栏的设置和更新,尤其是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路局和各乡镇(街道)在其管辖范围内落实好大型双拥标志牌的制作和投放工作,县商务局、县人民银行、县市场监管局等要继续督促各营业网点电子屏滚动播出国防双拥宣传内容,县教育局要指导好全县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国防教育日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要积极配合武装部做好光荣牌的发放工作,提高军属的光荣感和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拥军优属氛围。
三、切实加强对国防双拥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
搞好国防教育日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单位要按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切实把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日活动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真正摆上位置,列入日程,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及驻临各部队党政军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解决好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难点、重点问题。县双拥工委要加强对本辖区国防教育日活动的领导, 做到计划安排早动手、早筹划、早组织,确保计划可行、组织周密、措施得力、方法灵活、保障到位。各单位要注重加强对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为教育活动创造各种便利条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注重活动效果,坚持因地制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活动既有声有色,又扎实有效。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活动,并将活动信息于9月20日前报送县双拥办公室,以便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此次活动将作为2017年度双拥工作考核、双拥合格单位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电子邮箱:964709605@qq.com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