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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3173206/201708-00574 组配分类:扶贫政策
发布机构:县政府(政府办)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助残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服务对象分类:学生  
名称:关于印发《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扶组〔2017〕138号) 关键词:
文号:临扶组〔2017〕138号 体裁分类: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4 生效日期:2017-08-14
内容概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扶贫办、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 ? ? ? 临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1日 ? &n 废止日期:2029-12-31

关于印发《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扶组〔2017〕1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扶贫办、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临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1日

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阜发〔2016〕2号)和《阜阳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阜教办〔2017〕27号)精神,推动我县教育扶贫工程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政策措施,扎实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教育扶持与资助政策,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消除因学致贫,实现稳步脱贫为目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开公正、应补尽补的原则。

三、资助项目

(一)市县助学补贴。

1.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资金从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申请、发放程序。

(1)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大学本科在校生,由本人填写《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提供户主及学生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村留证件复印件备查)。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把盖章后的申请表交到乡镇(街道)扶贫部门。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审核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于9月5日前汇总拟受助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人:王晨燕,联系电话:0558-6402126。

(2)县教育局汇总《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提交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县教育局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由县财政局10日内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8月11日—8月31日

乡镇(街道)、村(社区)审核时间:8月31日—9月5日

县教育局审批时间:9月10日之前

打卡发放时间:9月16日之前

4.其他要求。市县助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上报到市扶贫办和市教育局。

(二)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至3档。

2.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向就读大学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高校进行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及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受理时间、程序及部门。

(1)现场受理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学生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县教育局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次贷款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不需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凭《扶贫手册》可直接优先办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17年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扩面后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解决。

2.资助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拟受助人员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县教育局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签领表》中签名领取资助资金。

(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扶持。

1.扶持对象及标准。扶持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请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申请、发放程序。

(1)上网申报。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网址:www.yulujihua.com)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县扶贫部门、教育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及时提供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判断申报者是否来自贫困家庭和在校学生。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扶贫办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具体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县扶贫办实施。

(4)资金发放。由县扶贫办将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名单交县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家庭的一卡通账户。

3.时间安排。每年分春秋两季申报,具体时间为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由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行进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2.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加强与高校沟通,协调高校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县扶贫办、教育局要监督乡镇(街道)、村(社区)按年度做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做好资助帮扶措施和成效记录工作,并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备案。

附件:1.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

      2.临泉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