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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3172246/201707-00061 组配分类: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发布机构:环保局 主题分类:
信息来源:环保局 服务对象分类:
名称:2017年临泉县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实施工作总结 关键词:
文号: 体裁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7-07-27 生效日期:2017-07-27
内容概述: 废止日期:2018-07-27

2017年临泉县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实施工作总结

 

2017年临泉县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实施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颍淮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2017年工作计划》的要求,切实改善临泉县大气环境质量,扎实开展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我县于2017年4月14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泉县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7〕19号),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县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临泉县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环保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督察局、环保局、城乡管理局、住建局、经信委、交通局、重点局和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县环保局,负责专项整治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等日常工作,由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

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并要求各责任单位将大气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承担的每一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全面排查问题

按照工作部署,从今年4月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排查:1、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按照规定落实防护措施,拆迁场地设置不得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做到围挡底边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拆迁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对拆迁形成的建筑渣土做到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每日进行洒水喷淋;清运渣土时,要集中清运,并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渣土车密闭覆盖并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主要集中在城东街道和城南街道。2、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经过前期的整治,目前全县建筑工地扬尘已大幅改善,曾经存在治理不到位的临泉碧桂园、名邦地产等都整改到位。3、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针对行业和环保要求,部分搅拌站存在物料堆场密封不到位、未设置围挡,临泉县鼎盛建材有限公司、奥达建材有限公司等,临泉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偷排废水问题。4、砖瓦窑厂污染。排查发现有些窑业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但二氧化硫和烟尘、粉尘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不达标;部分窑业厂区和进出厂道路没有实施硬化绿化;厂区物料扬尘污染的物料没有按要求入库存放或密闭蓬盖。5、市政工程污染。存在部分道路施工工地没按要严格按照规定,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现场没有采用洒水降尘设施,在土方作业,没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田桥街道S102段、辛福路东侧。6、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建成区3个灶台以上的个别餐饮油烟产生单位没按要求加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露天烧烤虽然加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并未正常运行或采用无碳烧烤,城东街道人民路。7、燃煤锅炉污染。对全县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排查,未按期淘汰的一律封停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已淘汰锅炉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反弹,尤其加大对建成区已淘汰生活服务业燃煤小锅炉的检查,对重点时段突击检查,发现有继续使用煤、未成型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的。8、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污染。工业企业煤炭、砂石等料堆以及装卸作业频繁的原料堆场,摸清底数,并要求设置围墙、顶盖,并对原料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露天堆放场所要采取适宜的洒水、硬化、冲洗等抑尘措施。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要坚决取缔。9、粉尘整治。对建成区及居民集中区内的砂石及水泥销售、预制板制作、雕刻墓碑、煤矸石加工、粉煤灰堆场、易产生粉尘的原辅料破碎加工等场所,要求全部搬迁至建成区外的非居民集中区。同时加强货运码头物料堆场和建成区以外物料堆场粉尘污染防治。

四、整治情况

1、目前,临泉县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搅拌站已关闭6家,对整改还达不到要求的,明确要求整改时限。临泉县宋集镇奥达建材有限公司、临泉县三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泉县工业园区鼎力混凝土搅拌站、临泉县单桥镇临泉镇创亿建材有限公司,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物料堆场密封、设置围挡等要求。对于生产达不到防尘要求的5家搅拌站给予了处罚,责令拆除临泉县老集运达搅拌站,并对土陂聚亿搅拌站下达了停产整顿。针对部分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防尘措施不到位的临泉县赵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临泉县宏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给予停产整顿等5家窑厂给予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

2、开展餐饮油烟整治整治。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对建成区内的餐饮油烟加大整治,5月14日晚人民路专项治理小组逐户宣传教育下发通知并对饭店门前和摊点占道经营进行整顿和规范管理;5月15日人民路专项治理小组冒雨继续说服劝导,对不听劝导仍占道经营的摊点和饭店,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5月15日共罚款1200元。5月16日人民路专项治理小组对未进行油烟改造的烧烤摊进行了暂扣,并督促饭店油烟改造完成5家。5月17-18日对流动摊点进行全部取缔。小吃饭店自行关门5家,无油烟排放净化设施3家饭店正在整改。安排执法队员轮岗值班,督促各摊点规范经营。,取缔所有未安装油烟净化设置的炭火烧烤炉,鼓励摊主使用燃气烧烤炉或电式烧烤炉,从根源上杜绝油烟污染环境的行为。截止2017年5月25日,已暂扣未按照规定整改使用的烧烤炉2个,罚款共计4000元。

3、工业物料堆场、市政工程压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单位按要求开展整治,使临泉的大气质量有了很大改善。

4、通过加大对燃煤锅炉的夜间巡查力度,以及集中突击检查,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生活燃煤锅炉和工业燃煤锅炉反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在6月份,通过互查片区,开展的突击检查,共查处7家脱水蔬菜企业偷烧煤碳,目前,燃煤反弹现象得到遏制。

五、存在问题

按照市里方案要求,部分单位对整改的任务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整改好了,没有注重后续的监管。

六、下一步计划                   

1、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将本次大气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本部门专项整改方案,将本部门承担的每一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强化督查调度。各责任单位和承担督查职能的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相应项目的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处罚。大气办公室开交办单给个相关单位,配合县督察局要加大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到及时调度、及时通报。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0558-6112369平台,加大集中整治行动,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快解决大气环境问题的监督力度。同时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