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71913/201707-00015 | 组配分类:收费目录清单 |
发布机构:发改委(物价局) | 主题分类: |
信息来源:发改委(物价局)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政府定价管理的 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 | 关键词: |
文号:无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7-24 | 生效日期:2017-07-24 |
内容概述:无 | 废止日期:2018-07-24 |
政府定价管理的 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
为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的通知》(皖价服〔2015〕133号)和《阜阳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阜阳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的通知》(阜价综〔2015〕93号)精神,制定了《临泉县县级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现将《安徽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授权阜阳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和《临泉县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以下均简称“目录”)以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公布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为《安徽省定价目录》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目录之外的我县其他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目录中所列收费标准,属于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12项,在本目录公布前一个月的实际执行标准,高于省定标准的,按本次公布的政策执行;低于省定标准的,继续执行原标准。授权阜阳市人民政府制定的5项,目录中尚未公布标准的,由市物价局重新制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县级制定的4项,随着市级调整而调整。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发生政策变动的,县物价局及时对目录有关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目录中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管理政策。对违规收费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
附件:1.安徽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
2.授权阜阳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
3. 临泉县县级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
临泉县物价局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1
安徽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
序号 |
收费项目 |
文件依据 |
收费标准 |
执收单位 |
1 |
司法鉴定收费 |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13〕100号 |
详见文件 |
司法鉴定机构 |
2 |
公证服务收费 |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08〕5号;省物价局皖价服〔2011〕55号;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13〕132号 |
详见文件 |
非行政机关公证机构 |
3 |
部分律师服务收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皖价服〔2013〕17号、皖价服〔2013〕84号 |
具体见文件 |
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
4 |
产权交易收费 |
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1〕285号、皖价服函〔2013〕254号 |
具体见文件 |
产权交易机构 |
5 |
矿业权交易收费 |
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4〕173号 |
具体见文件 |
矿业权交易机构 |
6 |
建筑工程交易收费 |
安徽省定价目录 |
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 |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 |
省省物价局、省地震局皖价服〔2014〕142号 |
具体见文件 |
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 |
8 |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收费 |
省物价局皖价规〔2015〕91号 |
0.08元/平方米。工业项目减半 |
防雷技术服务机构 |
9 |
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收费 |
省物价局皖价规〔2015〕91号 |
三类防雷建筑物0.50元/平方米;二类防雷建筑物0.55元/平方米;一类防雷建筑物0.60元/平方米。工业项目减半 |
防雷技术服务机构 |
10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收费 |
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4〕201号 |
普查类,大型2.8万元,中型2万元,小型1.2万元,详查类,大型5万元,中型3.5万元,小型2万元,勘探类,大型5万元,中型4万元,小型3万元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 |
11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 |
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皖交财〔2010〕391号 |
具体见文件 |
经营性收费公路(含桥梁和隧道)经营管理单位 |
12 |
河道船闸过闸收费 |
省政府68号令;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9〕316号、皖价费〔2006〕240号;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160号;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皖价费〔2009〕23号、皖价费〔2009〕52号、皖价费函〔2011〕31号、皖价费函〔2011〕299号 |
具体见文件 |
河道船闸经营管理单位 |
附件2
授权阜阳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
序号 |
收费项目 |
文件依据 |
收费标准 |
执收单位 |
1 |
依法开展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收费 |
市物价局阜价服〔2015〕90号 |
按工程建设费用计费,实行差额累进计算。具体收费标准: (1)工程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下同)≤5000万元部分为0.6‰;(2)50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1亿元部分为0.5‰;(3)1亿元<工程建设费用≤10亿元部分为0.3‰;(4)工程建设费用>10亿元的双方协商。 |
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 |
2 |
汽车客运站站务收费 |
市物价局、市交通局阜价费字〔1997〕149号,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皖价经费字〔1997〕304号 |
详见文件 |
汽车客运站 |
3 |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 |
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阜价服〔2006〕75号、阜价服〔2005〕10号 |
|
危险废物处置机构 |
4 |
机场进出港货物地面运输服务收费 |
安徽省定价目录 |
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
机场地面运输服务机构 |
5 |
房产测绘收费 |
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4〕307号;省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皖价服〔2013〕105号 |
新建房屋:住宅0.8元/㎡,非住宅1.6元/㎡。 存量房(二手房):住房1.44元/㎡,非住宅2.08元/㎡。 |
房产测绘机构 |
附件3
临泉县县级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
序号 |
收费项目 |
文件依据 |
收费标准 |
执收单位 |
1 |
依法开展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收费 |
市物价局阜价服〔2015〕90号 |
按工程建设费用计费,实行差额累进计算。具体收费标准: (1)工程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下同)≤5000万元部分为0.6‰;(2)50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1亿元部分为0.5‰;(3)1亿元<工程建设费用≤10亿元部分为0.3‰;(4)工程建设费用>10亿元的双方协商。 |
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 |
2 |
汽车客运站站务收费 |
市物价局、市交通局阜价费字〔1997〕149号,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皖价经费字〔1997〕304号 |
详见文件 |
汽车客运站 |
3 |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 |
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阜价服〔2006〕75号、阜价服〔2005〕10号 |
|
危险废物处置机构 |
4 |
房产测绘收费 |
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4〕307号;省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皖价服〔2013〕105号 |
新建房屋:住宅0.8元/㎡,非住宅1.6元/㎡。 存量房(二手房):住房1.44元/㎡,非住宅2.08元/㎡。 |
房产测绘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