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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3171833/201707-00011 组配分类: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教育局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信息来源:教育局 服务对象分类:
名称:临泉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 录取工作的通知(临教〔2017〕379号) 关键词:临泉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  录取工作的通知  
文号: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2017-07-05 生效日期:2017-07-05
内容概述: 废止日期:2018-07-05

临泉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 录取工作的通知(临教〔2017〕379号)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校:

为做好2017年我县高中阶段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录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和招生人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7号)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阜教办〔2017〕21号)精神,今年我县招收普通高中高一新生10920人,其中定向生6651人;统招生4269 人(包括临泉二中足球特长生30人;靖波中学体育特长生112人);市直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分配我县定向生招生指标140 人(其中:阜阳一中47人;阜阳三中 42人;阜阳五中 51 人),(全县各校具体招生人数见附件1)。

二、分数线划定

我县建档线依据市教育局中招有关文件要求划定,各校不得另行划定预估分数线。

三、网上填报志愿和要求

1.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统招生和定向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在第一批次中所填报的省示范普通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定向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

2.历届生不能填报除临泉实验中学以外的省级示范普通高中。

3.考生达我县建档线方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建档线下降20分以内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4.普通高中志愿网上填报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学校要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结合各校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场地和设备以及志愿填报期间的电力保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服务等工作,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5.学生本人持中考准考证、考生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同意的志愿预填表,到县教育局指定的确认志愿填报点现场填报志愿、现场打印、现场确认,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6.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要加强校内志愿填报的现场管理,杜绝代填志愿现象。校内志愿信息填报与确认过程中要进行全程监控,各志愿填报点须加强对志愿填报现场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填报现场。加强对考生的宣传教育,严禁学校、考生之间的代为填报。

7.严禁任何高中招生学校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填报点。

四、网上录取

2017年普通高中实行局域网录取。

五、招生对象

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六、录取原则和标准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 “以生为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省、市示范普通高中录取时,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若继续相同,则看外语单科成绩。

3.为了深入推进初中学校素质教育,继续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优先原则。即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当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规定之后,再看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我县临泉一中、临泉二中和阜阳一中、阜阳二中、阜阳五中等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今年仍不招收历届生。我县实验中学可招收历届考生(但成绩将减去中考总分的10%参与排序录取)。

七、录取批次

1.录取批次依次为:提前批次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国际班”、“珍珠班”、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占该校招生总计划;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含定向),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普通高中,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定向生。统招生与定向生合并在一个栏目内,合并设置A、B、C、D 4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凡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八、录取范围

市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我县各普通高中可在全县区域招生。

九、定向生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

1. 2017年我县临泉一中、临泉二中和实验中学三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80%招生计划指标,继续实行定向分解到全县各初中的办法,实行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以促进薄弱学校的均衡发展。(分配计划见附件二)。

2、从明年开始,将对2017年因规范办学行为、中考中招行为、初一新生招生考试测试等违规行为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定向分配指标。

3、在各地的建档线之上,定向招生指标不不再另设最低控制线。为充分保证定向生权益,与统招生合并设置A、B、C、D 4个平行定向生志愿,在定向生指标中按照考生分数和志愿进行录取。

4.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县直各校要认真宣传定向招生的惠民政策,真正让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定向招生的优惠政策。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宣传定向生优惠政策、截留定向生源、徇私舞弊的,除按违规违纪招生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5.定向生条件:学区内三年在籍在校不间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6.对享受80%的定向分解到普通初中优惠政策的考生,严把资格审查关。

7.户籍在我县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市外父母务工所在地参加中考而要求回我县参加录取的学生、随迁子女在本县流入地居住学区入学和参加中考的学生,以及异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根据省厅皖教基﹝2017﹞7号文件精神,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户籍在我县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市外父母务工所在地参加中考而要求回我县参加录取的学生须持原始学籍表、身份证、准考证、中考所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考总分证明和个人总分证明到县教育局基教科折合分数后,到县招生办公室录入志愿填报系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7月9日)。

8.市直3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由县教育局直接分解到我县相关初中学校,我县3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县教育局分解到全县各普通初中学校。

十、特长生招生

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由各校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教基〔2017〕11号)要求,对拟招收的特长生进行专项加试,按照特长生招生规定,作为提前批次录取。特长生的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建档分数线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特长生的排序和录取。

十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学校不得不顾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无节制的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建档线以下的学生。不得以本校名义为不具备招生条件的任何学校招收挂靠生,亦不得将他校招收的学生私自放在本校内上课就读。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规招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和直接责任人承担。

2.我县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立学籍,在新生入籍时与提前导入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和有关人员责任。

3.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2年内不予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厅备案。

4.今年仍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并严禁同城范围(含县域内)内借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背。

十二、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民办高中招生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民办高中不得擅自录取无档案、无分数的考生。民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建档线。招生简章须符合省市县招生政策,其招生简章、广告、方案须先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无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学生。

2.民办高中不得委托他校代为招生或以他校名义招生,不准空挂学籍,严禁买卖学籍。

3.严禁为不具备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职业类学校招收挂靠生或注册双学籍。

4.当民办学校生源不足时,可在我县普通高中建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录取。

十三、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

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阜教基〔2017〕14号)执行。

十四、实行一次集中录取

市教育局的集中录取结果,是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的唯一结果,也是各普通高中学生入籍的唯一凭证。今年实行一次集中录取,录取名单即是入籍名单,录取结果不予调整。

十五、保障措施

1.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实行网上志愿填报、网上录取。对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交会议研究解决。

2.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全县普通高中录取过程的管理,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必须经过市教育局按照程序统一录取。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市县教育局对于招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市教育局继续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教育工作指标中,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中。

十六、落实招生政策公开,加强政策宣传

1.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各校要加强招生宣传的管理,规范招生宣传口径和渠道,树立良好的中招宣传舆论环境。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宣传材料需经县教育局审核,统一宣传口径,严禁乱宣传。对于定向生政策和各初中学校享受的分配指标额度,县教育局将发文和通过县教育局网站公布。招生期间,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宣传栏、校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全天候、全时段的公开公示。县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咨询与监督。

2.广泛宣传招生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招生政策,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知晓率全覆盖。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各普通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

十七、招生纪律

1.严格按计划招生,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政策及录取原则;从严控制政策性加分,保证加分政策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确保特长生招生公开透明。

2.严格按程序招生。把握时间节点及各程序环节,严格执行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填报操作流程、录取批次等招生程序,严禁以任何形式在网上录取之前提前招揽生源。

3.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细化中招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各环节责任到人,实行严格的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招生政策落实不力,招生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4.严格监督检查。我县将切实强化招生全程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继续紧盯中招工作中的老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及时受理中招过程中的举报、控告案件,及时纠正、查处中招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将问题在工作一线处置化解。

县教育局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守住中招工作时间节点,多渠道收集中招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并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创新监督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临泉县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监督电话:6402176

服务电话:6402182、6402065、6402068

 

附件:1.2017年临泉县普通高中各校招生人数

      2.2017年临泉县省级示范普通高中80%定向指标分配表

 

 

 

 

                                                                              临泉县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

 

 

 

附件1:

2017年临泉县普通高中各校招生人数

 

1.阜阳一中:定向生47人;

2.阜阳三中:定向生42人;

3.阜阳五中: 定向生51人;

4.临泉一中:2464人,44个班

    其中:定向生1971人;统招生493 人。

5.临泉二中:2856人,51个班(含足球特长生30人)

    其中:定向生2261人;统招生565人

6.实验中学:3024人,54个班

    其中:定向生2419人;统招生605人

7.靖波中学:1680人, 30个班(含体育特长生112人);

8.郁文中学:336人,6个班;

9.临化中学:224人,4个班;

10.新汇英学校: 336人,6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