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275727X/201706-00001 | 组配分类:房地产估价机构及专家名单 |
发布机构:房产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来源:临泉县房地产管理局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2017年关于异地执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的通知 | 关键词: |
文号:无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6-07 | 生效日期:2017-06-07 |
内容概述: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142号令)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评估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局开始受理2017年度来我县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异地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备案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自2017年6月7日至6月19日。 二、受理地点: 临泉县房产管理 | 废止日期:2029-12-31 |
2017年关于异地执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的通知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142号令)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评估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局开始受理2017年度来我县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异地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备案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自2017年6月7日至6月19日。
二、受理地点:
临泉县房产管理局房政股(人民路197号健翔花园内)。
联系电话:0558-6403010
三、备案需提交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申请;
2、临泉县房地产估价机构异地执业登记备案表;
3、机构营业执照;
4、机构代码证;
5、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6、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7、公司章程;
8、上年度在临范围内估价业务台账(初次备案不用提交);
9、申请在临泉执业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本人现场签字盖章。
其中1、2、8、9项提供原件;3—7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原件校核无误后退还。
四、受理程序:
1、申请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申请备案的房地产估价师本人持身份证和估价师资格证、注册证、专用章到受理时签字盖章确认。
2、申请材料齐全的机构和估价师名单将在临泉政府网和临泉房地产信息网上公示10天。
五、有关要求:
1、上一年度受到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处罚、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本年度备案不予受理。
2、请各有关机构按照申请备案需提交材料的要求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有关机构经申请备案后,将每月业务台账汇总报表电子版发送至865603395@qq.com。
附件:临泉县房地产估价机构异地执业备案登记表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