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94538697/201702-00923 | 组配分类: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信息来源: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关键词: |
文号:无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2-08 | 生效日期:2017-02-08 |
内容概述:无 | 废止日期:2020-01-01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
美发行业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规范美容美发行业使用化妆品质量可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美容美发行业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市、县(市、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集镇美容美发店。
(二)重点品种:烫发、染发类以及面膜类(祛斑、祛痘)。
(三)重点内容: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三、检查方法
重点查看化妆品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是否存在有来源不明的化妆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摸清辖区美容美发机构底数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检查到位、痕迹管理、检查信息公开。
(二)加大宣传引导。要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监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三)严格依法处置。要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问题,视情分别采取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等相应处置措施。
(四)加强宣传报道。专项检查期间,各地要加强与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联动协作,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五)及时总结提高。各地要认真、及时总结本地区在专项检查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监管长效机制。总结材料连同《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表》(附件)一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
联系人:陈颂红,联系电话:0551-62999272,电子件发送至595774328@qq,com。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