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275727X/201612-00953 | 组配分类:初步评估结果 |
发布机构:房产局 | 主题分类: |
信息来源: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法院东侧李庄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初步预评 |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 房屋征收 补偿资金 初步预评 |
文号:无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6-12-14 | 生效日期:2016-12-14 |
内容概述:法院东侧李庄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初步预评 | 废止日期:2020-01-01 |
法院东侧李庄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初步预评
该项目涉及被征收户约227户,房屋面积约3.3万平方米,其中合法房屋面积约3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约0.3万平方米。补偿金额初步测算如下:
一、房屋价值补偿:30000㎡×4500元/㎡×80%=1.08亿元
二、装饰装修及附属物:30000㎡×150元/㎡=450万元
三、临时安置费:2700元/㎡×30000㎡×5‰×10(月)=405万元。
四、搬迁费:30000㎡×20元/㎡=60万元
五、奖励及补助:
1、分阶段奖励:30000㎡×100元/㎡=300万
2、选择货币化补偿补助:30000㎡×80%×4500元/㎡×7%=756万元
3、购房补贴:30000㎡×80%×300元/㎡=720万元
六、违法建筑补助:
3000㎡×100元/㎡=30万元
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八、安置房:
30000㎡×20%=0.6万㎡
合计: 1.35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