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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754898072/201611-00371 组配分类:安全生产政策
发布机构:安监局 主题分类:
信息来源: 服务对象分类:
名称:关于印发阜阳市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键词:
文号: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2016-11-10 生效日期:2016-11-10
内容概述: 废止日期:2020-01-01

关于印发阜阳市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20167)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监三201633),我局制定了《阜阳市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914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


 

阜阳市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

以上事故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全面排查评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到2018年,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坚持问题短板导向,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强化重点风险管控,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关闭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辨识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构建政府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和隐患立体排查工作机制,通过网格化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突出排查重点,彻底摸清易燃、易爆、剧毒等高风险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

    1. 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要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风险排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借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存在的风险漏洞与薄弱环节。同时形成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报告,评估情况及时通报全厂及相邻有关单位,并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遇有重大变更要随时进行排查评估。

    2. 抓住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坍塌、倒塌、坠落、挤压等致灾因素,结合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小,科学、准确地评估事故的可能影响范围,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和隐患。

    3. 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现实管理状况,排查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和隐患。

    4. 盯紧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排查特殊作业的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和安全规程。

    5. 高度关注新兴化工产业,严格风险评估论证管理,认真排查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可能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6. 进一步明晰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排查部门监管结合点可能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7. 针对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排查可能出现违法生产、储存的地区(场所)及人群。

8. 坚持底线思维,按照事故后果最大化原则,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严防“想不到”的问题现象。

(二)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 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绘制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2.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分级管控、公告预警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聚焦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管理与监管责任,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

    3. 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1)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一律停止使用;(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对企业试生产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确保试生产安全;(3)通过定量风险评价方式进行安全评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个人和社会风险值超过相关限值标准的,必须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其中周边有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交通、商业、文化、旅游及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风险不能降低的,采取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关闭等强制性措施;(4)自201711日起,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5)自201711日起,凡是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6)自201671日起,所有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对动火等特殊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监管;(7)采用新工艺、新配方的企业必须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构建综合防控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 18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及74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改造不达标准的一律采取停产整改。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工程和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逐步淘汰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2.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配合住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城乡规划和用地控制,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准入门槛,鼓励各地推动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立项阶段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和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硝化棉等易燃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项目审批。

 3. 以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要载体,推进企业实施安全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 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通过示范带动、标准引领,在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行动,完成晋煤中能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全市危化企业加快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

5. 各地政府和企业要坚持以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为目标,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特性,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高风险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强化事故应急前期处置,注重现场安全风险科学评估和精准管控,在最短时间内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盲目施救和处置不当造成事故后果升级扩大,要定期组织演练,以实战实操来发现问题、改进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提升到政治高度,摆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要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宣传,层层推进,抓出工作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责任落实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阜阳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安〔201610 号)要求,请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晋煤中能化工有限公司尽快制定试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三)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要加强对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