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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3173062/201611-00312 组配分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科技局 主题分类:
信息来源: 服务对象分类:
名称:临泉县知识产权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 关键词:
文号: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2016-11-04 生效日期:2016-11-04
内容概述: 废止日期:2020-01-01

临泉县知识产权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阜阳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阜科〔20169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特建立本局“双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在全面梳理本部门监管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对本局批设的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检查,避免执法扰民、任性执法等问题的发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双随机”抽查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本局第一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现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事项。待实施一段时间后,结合实施效果和工作实际,逐步将随机抽查事项范围扩到本局其他涉及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的比重。

  二、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知识产权局抽查事项市场主体为2个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以来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机关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1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每个事项分别建设1个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年初,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经单位领导审定后,公布实施。在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经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二)“双随机”抽查的启动。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等),按时安排启动“双随机”抽查。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摇号”等,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时要成立执法检查组,明确1人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五)结果运用及工作总结。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局备案,市局对抽查中发现的市场主体及行政机关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双随机”抽查单位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五、“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工作,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三)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机制。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评价机构代表等到现场监督工作机制。


 

临泉县知识产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填报部门:(盖章)临泉县知识产权局                                    填报时间:2016.10.24

序号

项目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

频次

抽查

比例

备注

1

假冒专利行为和假冒专利产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3、《安徽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

我县企事业单位和商品流通领域

对企业生产、销售等活动中的专利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

2/

5%

 

2

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安徽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中介机构从事专利代理等专利服务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并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从事专利的代理、技术交易、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等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开展专利中介服务,不得出具虚假报告,不得泄露、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不得与当事人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专利权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我县开展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安徽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是否取得执业资质或者资格

从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项目进行检查,从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2/

5%

 

负责人:周鹏飞                        填报人:林青利                           联系电话:6512226

 

 

 

附件3

临泉县知识产权局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填报部门(盖章):  临泉县知识产权局                                                填报时间:2016.10.24

随机抽查

事项名称

 

市场主体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序号

市场主体名录库

市场主体所在地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执法证编号

1

大润发

解放南路与教育西路西北处

1

林青利

临泉县知识产权局

办事员

K0604010003

2

百盛购物广场

光明南路与四化路西北处

 

 

 

 

3

姜子牙购物中心

姜子牙广场

 

 

 

 

4

金谷物美商场

姜子牙广场对面路南

 

 

 

 

5

新百购物

光明路与鮦阳西路交叉口西

 

 

 

 

6

万泉商场

光明北路与人民路东南处

 

 

 

 

7

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8

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于寨

 

 

 

 

9

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泉河桥北

 

 

 

 

10

安徽省临泉县智创精机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11

安徽中农大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临泉经开区

 

 

 

 

12

安徽皖宏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临泉经开区

 

 

 

 

13

安徽深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14

安徽富鑫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15

临泉县金禾面粉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16

安徽省德济堂药业有限公司

田桥开发区

 

 

 

 

17

安徽省皖凯机械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18

临泉县亚泰包装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19

安徽省临泉县万隆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20

安徽德顺管业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21

临泉县宇诚机械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22

安徽创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23

临泉县姜尚工艺品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24

临泉县华丰农植物炼油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25

临泉县龙航电子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26

安徽徽德隆工具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27

临泉县赛莱斯农用车有限公司 

临泉经开区

 

 

 

 

28

 

 

 

 

 

 

2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