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gqsydwxxgkzfgjjlqglb/201508-00037 | 组配分类:办理指南 |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临泉管理部 | 主题分类: |
信息来源: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 关键词: |
文号:无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5-08-24 | 生效日期:2015-08-24 |
内容概述: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 废止日期:2020-01-01 |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阜公积金〔2015〕20号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平性,有效缓解我市无房职工租住房屋的经济压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自即日起,我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含配偶)凭相关有效完整资料可以提取规定限额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没有取得自有产权住房前,原则上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已支付房租,且不得超过提取限额:市区1000元/月、5个县(市)800元/月。
职工及其配偶因工作地域不同而同时租住房屋的,每年只能一次就其中一套租住房屋提出支取申请。考虑到房租支付对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针对此种情形可在最高提取额度的基础上享受上浮20%的优惠政策。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三、提取所需资料
1.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公积金联名卡。
2.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和租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同时提供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即:《房屋登记信息(资料)查询证明》(查询结果有效期仅限于当年提取使用)。
四、办事流程
职工租房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所需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管理机构(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将及时核查,对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办理提取手续。
五、办结时限
缴存职工租房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即时到账。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严禁骗提套取
对职工个人或通过中介机构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资料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管理中心将向职工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通报,追回骗提的资金,同时将把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涉嫌骗提的职工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参与、协助骗提行为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将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