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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ggqsydwxxgkzfgjjlqglb/201508-00036 组配分类:办理指南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临泉管理部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来源: 服务对象分类:
名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关键词: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文号: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2015-08-24 生效日期:2015-08-24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废止日期:2020-01-01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阜公积金〔2015〕25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已结清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执行。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