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南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任务;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辖区的统战工作、人民武装工作。
2、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好街道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
5、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本街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建立健全社区新经济党组织工作。
6、负责群众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缓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7、负责本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监督等管理工作,加强对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8、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在职人员中的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和社区建设。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城南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人民政府和街道党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优化辖区投资环境,完成在地统计、国有资产管理、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做好协税护税、商贸服务;协调各方关系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服务工作。
3、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物业统筹管理;协助做好市政建设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国土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4、负责辖区具体社会事务管理,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民政优抚救济、人口计生、社区文体、社区教育;维护辖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工作;积极最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禁毒、信访、司法、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社区建设,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7、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按照全域规划的要求,负责统筹编制城南新区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规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推进 城南新区“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制定产业扶持、招商引资等政策;
3、负责城南新区运行机制,探索土地流转、城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等综合改革;
4、负责城南新区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5、负责城南新区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以及城南新区土地整理、储备、经营和开发;
6、负责城南新区各类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核,以及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南街道关于规范信访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提高信访事项处理及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区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信访事项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民情、民意,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
(一)逐步减少和消除越级进京访、大规模群体赴省市区上访、异常访现象。
(二)逐步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重点户,严格控制新信访积案的发生,实现“信访积案逐年减少,新发积案零增长”的目标。
(三)避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的重大恶性事件。
二、工作流程
(一)来访事项的处理
⒈接访登记。由街道信访办负责信访的接待登记工作,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联系相关各村、社区接访,做好接待记录。
⒉转办受理。对当场不能答复或解决的来访事项,由信访办负责根据工作职责及时分类,并以《城南街道信访事项受理、交办呈批表》形式报街道主要领导批示后转交至相关各村、社区处理。
⒊办理答复。相关各村、社区在受理之日起30日(省、市、区有具体要求的除外)内办理完成,将处理意见书经由分管领导(村、社区主要领导)签字后交信访办。
⒋答复送达。信访办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必须使用挂号信)等方式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送达信访人,并须取得信访人办理回证。同时按一事一档的要求进行归档,并将办理情况输入全国信访系统。
(二)来信、网上信访及公开电话信访事项的处理
⒈登记转办。由街道信访办负责登记,根据工作职责及时分类,并以《城南街道信访事项受理、交办呈批表》形式报街道主要领导批示后转交至相关各村、社区处理。
⒉受理告知。相关各村、社区收到信访件后:
(1)对于来信事项,应在5日内与与信访办联系,由信访办统一将信访事项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单送达信访人(在办理期限内同一信访事项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单只出具一次)。
(2)对于网上信访及公开电话事项,如认为不属于本职责范围内,需要转办的,应在收到之日起2日内与信访办联系,由信访办统一转办或向县信访局要求转办。
⒊办理答复。
(1)对于来信事项,相关各村、社区在受理之日起30日(省、市、区有具体要求的除外)内办理完成,将处理意见书经由分管领导(村、社区主要领导)签字后交信访办。
(2)对于网上信访及公开电话事项,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4日,有具体要求的除外)将答复意见根据重要程度经职能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分管人员)或分管领导(村、社区主要领导)签字后交至信访办。在办理过程中,如信访人留有联系方式的,要求在与信访人沟通后进行答复。
⒋答复送达。答复意见统一由信访办负责送达,其中来信事项答复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必须使用挂号信)等方式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送达信访人,并须取得信访人办理回证,同时归档后将办理情况输入全国信访系统。网上信访及公开电话事项按规范答复格式进行答复,并适时进行电话回访。
三、工作要求
⒈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各村、社区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作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信访处理工作。
⒉各村、社区要落实一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作为信访工作联络员(报街道信访办备案),负责统一接收信访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反馈信访办,同时应做好各村、社区信访件的归档工作。
⒊对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信访事项,各部门需紧密协作,各司其职,并由牵头职能部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协助,共同进行处理。
⒋街道信访办负责做好信访统计工作,对于多次重复信访件应及时与各村、社区联系沟通,并由其提供情况说明和后续处理方案。
⒌要切实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泄露信访人信息及信访内容,避免信访人利益受到损害。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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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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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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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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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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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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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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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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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簿、身份证;2、社区(村)级身份状况证明;3、县级医疗证明;4、2寸照片。民政办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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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残联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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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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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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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健康保障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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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有一方或双方属辖区户籍,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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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身份证;2、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3、《申请表》一式二份;4、结婚证;5、双方婚育史证明。6、已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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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检;
2、填写《申请表》;
3、签订计生合同;
4、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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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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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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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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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省《条例》规定的生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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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证;2、户口簿;3、婚育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上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等;4、2寸夫妻合影照片两张;5、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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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检;
2、填写《申请表》;
3、报县计生委审批
4、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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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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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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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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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一个月以上年龄在18-49周岁之间的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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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身份证;2、结婚证;3、《申请表》一式二份;4、1寸照片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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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填写《申请表》;
2、签订计生合同。
3、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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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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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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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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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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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保健服务证(一孩生育证或二孩生育证);3、居委会证明;4、节育手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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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后(农村一个月,城镇一周内)持手续到派出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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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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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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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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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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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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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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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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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建设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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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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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签章的使用土地申请报告;相关权属证明、征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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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报告,土管所审核、现场勘查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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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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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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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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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建房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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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区(村)委会盖章,规划土地员签字同意的建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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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员现场勘查后,发放一书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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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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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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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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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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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主任签字、社区(村)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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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核定后,社区(村)委会公示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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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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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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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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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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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社区(村)调委会调解意见书、社区(村)委会意见、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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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调查,召集当事人协商,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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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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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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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显江(党工委书记):办公电话:3961799电子邮箱:无
主持城南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屈芳戎(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办公电话:3963633 电子邮箱:无
负责办事处全面工作。
刘学彬(人大工委主任):办公电话:3963678
负责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计生办等部门,分包万和社区。
张洪路(党工委副书记):办公电话:3960166 电子邮箱
史劲飞(党工委委员):办公电话:3961766
负责武装、宣传等工作,分管征兵办、文明办等部门,分包临新社区。
牛永贵(党工委委员):办公电话:3962386电子邮箱:无
负责政法、司法、综治维稳、禁毒等工作,分管综治办等部门,分包大闫社区。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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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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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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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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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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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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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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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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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簿、身份证;2、社区(村)级身份状况证明;3、县级医疗证明;4、2寸照片。民政办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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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残联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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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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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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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健康保障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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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有一方或双方属城南新区户籍,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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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身份证;2、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3、《申请表》一式二份;4、结婚证;5、双方婚育史证明。6、已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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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检;
2、填写《申请表》;
3、签订计生合同;
4、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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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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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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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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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省《条例》规定的生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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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证;2、户口簿;3、婚育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城南新区以上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等;4、2寸夫妻合影照片两张;5、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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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检;
2、填写《申请表》;
3、报县计生委审批
4、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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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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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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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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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一个月以上年龄在18-49周岁之间的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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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身份证;2、结婚证;3、《申请表》一式二份;4、1寸照片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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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申请表》;
2、签订计生合同。
3、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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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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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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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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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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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保健服务证(一孩生育证或二孩生育证);3、村委会证明;4、节育手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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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后(农村一个月,城镇一周内)持手续到派出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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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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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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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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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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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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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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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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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建设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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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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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签章的使用土地申请报告;相关权属证明、征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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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报告,土管所审核、现场勘查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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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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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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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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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建房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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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区(村)委会盖章,规划土地员签字同意的建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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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员现场勘查后,发放一书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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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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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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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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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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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主任签字、社区(村)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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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核定后,社区(村)委会公示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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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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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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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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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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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社区(村)调委会调解意见书、社区(村)委会意见、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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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调查,召集当事人协商,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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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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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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