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措施。
(二)组织并落实本系统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并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旅游和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本系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项目申报市级文化发展建设类专项资金,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县级政府性资金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及产业的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县级政府购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服务项目申报。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三)提出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项目;落实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体育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培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四)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县级优秀运动队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
(五)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检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六)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场馆及基层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社会文体活动开展。
(八)负责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省、市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履行文物行政管理职责,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抢救和传承工作。
(九)对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依法实施行政监管;负责对好新闻、好专题以及优秀节目、栏目、优秀记者的评选和推荐上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办台行为。
(十)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图书报刊的宣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和图书、报刊、电子书刊等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对网络视、听节目进行监管。推进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负责我县艺术场馆和艺术院团开展活动,组织实施大型文化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全县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审核、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管理、代理机构;负责全县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地方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各类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的管理和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负责全县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十三)规范文化艺术、文化产业、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管理。
(十四)归口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体育工作对外和对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服务承诺制度
1、实行政务公开,做到透明服务。公开服务程序和办事流程,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待人热情,做到主动服务。对前来联系工作的同志必须笑脸相迎、热情服务、公正办事;必须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工作、耐心细致对待服务对象的业务咨询。
3、推行限时办结制,做到高效服务。凡申报的项目,只要手续材料齐全,符合国家政策,保证随到随办,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审批手续。
4、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
1、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接待人必须了解要求办理事项,可以立即办理的给予当场办理,无法立即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该事项所需相关材料、办事程序。
2、对于违反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坚决不予以办理,并一次性告知该事项违反的有关条文,做好解释说明,并告知改正方法和措施。
3、接待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自身职责范围无法一次性告知的,必须提供相关人员姓名和联系方法,避免服务对象跑冤枉路,提高办事效率。
4、接待者有一次违反上述决定的给予一次诫勉教育,违反两次给予一次效能告诚,违反三次,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同时调整工作岗位。
(三)、首问负责制度
1、首问责任制度是指对来我局办事的人员询问有关事项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到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2、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事,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3、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首问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人员,应该告知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姓名,做到让前来办事的人员满意。
4、对来我局办事人员态度粗暴蛮横,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效能告诫一次或行政警告处分,在全体干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
5、询问事项属于本职办理的不按规定办理,推诿扯皮的,给予效能告诫一次。
6、对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不向服务对象解释说明而引起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
7、机关工作人员被诫勉教育两次或效能告诫一次的,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一年内诫勉教育三次或效能告诫两次的,年度考核应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同时调整工作岗位。
(四)、责任追究制度
1、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一是首问负责制;二是一次性告知制;三是服务承诺制。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制度要求追究工作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者,予以处罚:
(1)、对擅自离岗,使来局办事者找不到办事人,造成办不成事的作旷工处理。
(2)、对不热情接待来局办事者的,并有“四难”行为的责成在全局干职工会上作检查。
(3)、对办事拖拉,不给好处难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及不按服务时限要求办事的,经查实一次的批评教育,二次的在全局干职工会上作检查,三次以上的下岗六个月。
(4)、上班时间不学习业务知识、参加打麻将、打扑克牌等娱乐活动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同时调整工作岗位。
3、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责任人除给予党纪、政纪处罚外,还应追法律责任:
(1)、玩忽职守、违法行政,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服务对象和服务单位“索、拿、卡、要”。
(3)、到服务对象和服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收服务对象礼金和物品。
(五)、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并由人秘股考勤登记。
2、严格请假制度,全年请病事假总数参照《公务员考勤办法》执行和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3、上、下班时间及工作要求按照《公务员考勤办法》执行。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出现溜达、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不良现象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否则,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公文处理制度
1、各类来文均归办公室总处理,处理流程如下:编号、登记、送领导批阅、领导签署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归档。
2、所有来文在任何环节均要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个人收藏,不得毁坏遗失。
3、所有发文要做到行文规范、格式准确,并做好存档,以备毁坏遗失。
(七)、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1、对公有财产,要做好登记保管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出租,更不得化公为私,据为己有。
2、接待制度:
(1)、接待范围:1、乡镇有关领导来单位衔接工作的;2、省、市来人;3、主要领导认为接待或分管领导认为应接待并报主要领导同意。
(2)、接待程序:1、所有接待全部归口管理。2、单位确需要接待者,必须报请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否则,视同自费接待;3、所有接待开支必须由人秘股责人签字认可方能送局长室审核,否则不予报帐。
3、接待原则及标准:(1)所有接待本着一切从俭原则;(2)接待尽量做到不发烟;(3)所有接待实行对口接待,其他人原则上不能陪餐;(4)本局需要采购或购买物品、物资经主要领导批准由人秘股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经手。
4、报账程序:一切经财务报销的单据、发票必须先经局长审核,然后由分管副局长同意才能报账。分管副局长经手的发票,须经局长签字方可报销。接待、购物开支的票据需有人秘股负责人的签字才能送局长审核,否则开支自理。特殊情况需经局长同意。
侯继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文广新旅局(体育局)全面工作。办公电话:0558-6511007
郭纯红: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效能建设、信息、统计、保密、政务公开、文化市场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扫黄打非、体育等工作。分管人秘股(财务)、审批股、竞技体育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体育中心、业余体校、体彩办公室。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工作。办公电话:0558-6512325
郭建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务、中心组学习、宣传思想、公共文化、群众体育、文物博物、民生工程、文明创建、爱国卫生、双拥、计划生育、扶贫、禁毒等工作。分管文体股、文物管理股、博物馆、影剧院。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电话:0558-6535554
牛献彬: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图书、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股、图书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工作。办公电话:0558-6405589
李珍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旅游、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艺术股、旅游股、产业发展股、文化馆、梆剧团。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电话:0558-6405586
人秘股股长:陈晓梁 办公电话:6405582
审批股股长:常明 办公电话:6405581
艺术股负责人:马泉萍 办公电话:6405585
文体股负责人:苏云龙 办公电话:6405538
旅游股负责人:李玉玲办公电话:5398805
产业发展股负责人:李玉玲 办公电话:5398805
文管股负责人:邢伟办公电话:6528141
竞技股负责人:刘银山 办公电话:6512325
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股股长:徐亚威 办公电话:6512853
下属单位:
临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负责人:左利(队长) 办公电话:6405587
临泉县文化馆
负责人:郭卫(副馆长主持工作) 办公电话:6512326
临泉县图书馆
负责人:马艳(馆长) 办公电话:6586118
临泉县博物馆
负责人:吴立德(副馆长主持工作) 办公电话:6528141
临泉县梆剧团
负责人:周晓稳 (副团长主持工作) 办公电话:6514413
临泉县体育中心
负责人:张淮林(体育中心主任) 办公电话:539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