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县财政、税收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拨款,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三)管理和监督国债、投资、科技、环保等基金、资金,并办理资金的拨付。管理和拨付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和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
(四)管理和监督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城市住房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的收支,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监督全县彩票发行。
(五)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税收法令和契税征收政策,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加强县级各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财务。
(六)监督和管理全县财务、会计工作,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制度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七)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规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资本金权属界定和国有股权管理,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其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
(八)负责全县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金融、保险、担保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管理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负责涉外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工作。
(九)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人秘股
负责人:单俊 办公电话:0558-6538362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13室
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报告和文件的起草与修改,负责组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强财政信息、信息网络和财政宣传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治、计划生育、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监管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等机关后勤事务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2、预算股
负责人:宋明初 办公电话:0558-6512141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08室
工作职责:
拟定县乡镇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体制,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贯彻和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和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批复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审核经费标准;会同审核各种专项资金的安排;分析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拟定与乡镇的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费和罚没收入;承担与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部门审计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和财政管理。
研究全县财政分配政策,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参与工资、物价、住房和国有土地、国有资源使用等制度改革;监管全县彩票发行;负责综合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归集、征收和管理水利基金和土地出让金;参与县级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及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办理国库资金的调度和预算内资金的划拨;负责本级财政决算编制;负责办理与省财政厅财政的年终结算工作和有偿国债项目资金的拨付;负责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法部门的财务管理。
3、社保股
负责人:姚兵 办公电话:0558—6583693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02室
工作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提出县本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对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分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4、经济建设股
负责人:吴健 办公电话:0558-6536990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03室
工作职责:
管理有关财政支持经济建设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专项储备经费和风险基金,以及粮油差价补贴和重要储备商品政策补贴资金;负责无偿国债项目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监督检查,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县属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及财政监督工作;负责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亏损补贴、税收返还、再投入等支出项目的管理。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革等有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县所属国有企业资产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补助地方的专项经费。
5、会计股
负责人:王大为 办公电话:0558-6539016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05室
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会计工作;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职称管理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和会计负责人的双重管理工作;负责税政条法宣传、税源调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税收政策、财税协调事项及出口退税工作。
6、农财股
负责人:李影 办公电话:0558-6583687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06室
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支农政策;承办全县财政支农业务工作;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金;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综合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
7、行财股
负责人:张颍泉 办公电话0558-6583690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01室
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拟定分管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审核提出分管单位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综合财政预算的执行;制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督查使用、考核效果;审批分管单位年度决算,负责汇编全县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定全县公共资源统计评价规章制度,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8、金融债务股
负责人:王进华 办公电话:0558-6539016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505室
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的金融债务工作,加强地方银行、保险、证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管理担保行业,拟定担保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审批、报批,对担保业实施监督;负责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资金、财务、债务管理;在国际债务工作中,负责办理省财政厅转贷给我县的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全县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计划,审批和编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年度决算,制定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参与贷款项目的申报、评估、执行、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落实还贷,负责管理贷款项目专用帐户,办理项目的报帐提款和拨款手续,并负责贷款项目及国内配套资金的管理。
9、政府采购股
负责人:黄涛 办公电话:0558-6583685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06室
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协调政府采购事务,检查监督政府采购统计与分析,指导乡镇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
10、民生办
负责人:李涛 办公电话:0558-6583693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02室
工作职责:
研究提出落实全县民生工程的资金筹集、分配方案和组织实施措施建议,组织对民生工程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民生工程督促、检查、考核、协调推进全县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民生工程信息资料,了解掌握全县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负责全县民生工程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
11、金融办
负责人:孟俊 办公电话:0558-6583682
办公地点:(新)县委党校办公楼三楼东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行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加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联系驻临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业绩考核工作;承担在临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县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参与协调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县财政监督办公室
负责人:程威武 办公电话:0558-6513280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12室
工作职责:
参与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有关监督政策,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执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和案件,提出改进和完善财税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和抓好年度专项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工作,认真做好专项检查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同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并对其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进行处理。监督检查社会经济中介机构执行监督政策、法令及履行监督工作公开性、合法性、公正性原则的情况,并对其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处理。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举报事宜,办理财政干部及财务会计人员因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而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维护财经纪律以及对财政干部和监督检查人遵纪守法和为政清廉的宣传教育。对财政系统的财政监督和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研究财政各项监督措施,检查职能机构履行各自的财政监督职责情况,参与各部门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负责人:李群 办公电话:0558-6529516
办公地点:新建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建设银行一楼
工作职责:
(1)县直核算部:对县直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统一进行财务会计处理,集中管理单位资金,并对单位收支实行全过程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协助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乡镇核算部:负责办理全县乡镇及工业园区的资金网上申报、拨付业务。对经费报帐实施全程监督和审核并登记入帐。负责对乡镇网络经办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3)稽核部:按照现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规定,负责对核算中心内部发生的所有业务适时监督和稽核。负责审核会计原始凭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填制手续的合法性、完备性;负责审核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内容、金额是否相符、会计分录是否正确、项目是否填制齐全等。
(4)教育分中心:负责全县县直中学、中心校的专项经费和人员工资的收付转帐、经费核报及打卡发放业务。
14、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负责人:陈新红 办公电话:0558-6527551
办公地点:四化路邮政储蓄银行四楼
工作职责:
(1)征管稽查股:会同有关单位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对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项基金、各单位利用国有资产的创收收入和国有资产的变价收入、代表政府接收的捐赠、赞助和收取的集资收入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其他收入加强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负责对各收费单位实施征管稽查,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
(2)票据管理股:负责收费票据的管理使用,具体负责各种票据的购领、发放、核销及票据的年检、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3)计划会计股:编制全县预算外收支的中、长期计划,审核、汇总编报全县预算外收支预算和决算,会同有关单位做好预算平衡和以收抵支的结算工作;负责与各单位缴款、拨款、结算业务,并负责局内勤工作。
15、县农村财政管理局
负责人:潘德丰 办公电话:0558-6512869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33室
工作职责:
(1)征管股: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征收管理稽查;负责组织全县耕地占用税税款的直接征收和核算;汇总全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年度收入预算;审核、汇编、上报全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入年度决策,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组织开展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政策法规宣传;参与新开征土地房产或涉农税收的调研。
(2)涉农股:负责对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涉农资金的拨付及打卡发放工作;监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乡镇涉农资金软件的业务培训工作。
(3)村财股:负责管理村级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补贴和农村五保户供养等财政性资金;负责管理农村财政工作经费;负责行政村债务情况统计。
(4)综合股:负责会议筹备、文件起草、文秘、档案管理、文件收发、后勤接待等工作,制定乡镇财政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抓好局内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学习、考核等工作。
16、县农业综合开发局
负责人:赵学军 办公电话:0558-6512842
办公地点:财政局函授站
工作职责:
(1)项目股: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政策宣传、计划编收、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中的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竣工验收工作。
(2)综合股:主要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审查、拨付和资金回收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问效、总结项目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管理、文件承办处理、后勤接待等工作,组织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3)评估股:主要负责对全县申请农业综合开发立项乡镇进行前期考察、评估论证、筛选符合立项条件的乡镇并建立项目库。
17、县投融资管理中心
负责人:孟俊 办公电话:0558-6583682
办公地点:(新)县委党校办公楼三楼东
工作职责:
对外进行城市建设举债或实施担保;筹措和管理城建资金;对指定的城市规划区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储备和经营;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对授权的非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实行有偿投入、有偿服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负责人:柳栋林 办公电话:0558-6528780
办公地点:新建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建设银行五楼
工作职责:
对被担保者进行资信评估,开展担保业务,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指导和服务,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增收节支,服务科学发展;
当家理财,惠及百姓民生。
务实创新,打造阳光财政;
清正廉洁,恪守为政底线。
(一)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打卡发放操作流程
1、编制清册。县直主管部门下达补贴指标和分配方案到乡镇基层单位,由乡镇基层单位编制当期打卡发放逐户清册,报送当地乡镇财政所。
2、整合审核。乡镇财政所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各项清册逐项、逐户审核,整合汇总,并将核后清册返回到上报单位。
3、张榜公示。各基层单位将编制好的逐户清册进行公示,镇公示到村、村公示到户,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由基层单位交财政所,财政所分村、组、户录入微机,并打印一式三份,财政所留一份,退上报单位两份。
4、申请拨款。各基层单位持逐户清册上报各主管局,由主管局按标准逐户审核把关,经主管局审核无误后,上报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审核。
5、审核拨款。经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审核无误后报经县财政局长审批,由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将当期资金拨付到县邮政局“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打卡专户”。
6、传递清册。财政局将各主管局上报的逐户电子表格统一送到县邮政局进行数据录入。
7、打卡。县邮政局依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补贴农民资金到户清册,将财政补贴农民资金逐户打入农民个人账户。
8、取款。农户依据公示,持存折随时到当地邮政所支取现金。
9、发放明白卡。年终,由乡镇财政所向每户农民发放一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明白卡,告知农户全年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情况。
10、对帐。农户持存折及明白卡到当地邮政所核对全年补贴农民资金打卡情况。
11、整合档案。乡镇财政所将全年四个季度发放清册和相关资料收集汇总,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12、检查验收。县农村财政管理局,组织对全县各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打卡发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业务操作规程
1、公文的传达和办理
(1)上级各种文件、明传等公文的办理。上级政府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下发的公文是我们工作中的指南,按中心人员分工,主任阅后交有关人员贯彻执行,按要求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主任和局领导汇报。
(2)乡镇、县直单位上报的各种申请、报告等,各分管人员经请示中心主任同意后,按政策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不能及时办理或不能办理的要讲明情况。对个人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经办人员负责上报中心,审核后上报批准方可执行。
2、统管单位现金业务办理
根据工作需要,单位支出现金时,由因定经办人员填写备用金报告单,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法人代表鉴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中心统管会计核实,由中心主任签批方可支出现金,依次支取现金不得超过5万元,特殊情况巨额支出,由县财政局长签批,单位日现金存量不得超过所在开户银行核准的限额,所支取现金开支完毕及时报帐,否则,不再予以第二次支取。
3、统管单位转账业务办理
统管单位的工程结算、大宗物资购置,工资发放等大笔支出,由单位经办人员直接到中心办理转帐,转账时需将单位负责人签批的原始单据附于填写的专用转帐报告单后,经统管会计审核,主任签批后办理转帐,50万元以上需经县财政局长签批。
4、统管单位报帐业务
统管单位的报帐员与备用金领取应是同一人,报账员到中心报账前对原始单据初审,审核原始单据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单据在初审时剔除,对初审合格的原始单据,报帐员进行整理、归类、粘帖,而后填写费用报销报告单一式三份,经统管会计审核,主任签署意见后入帐。
5、中心内部业务办理
各种业务报告单,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快捷转递,迅速办理,三分钟办好的事情不能过四分钟,一天能办好的事情不能拖到第二天,同时搞好互相协调真正体现高效、务实。
6、中心与局内各股室和二级机构间的业务办理
各类资金的调度,划转和支取都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审批手续规范操作,属本中心主办业务、领导签批的各种原件由本中心留存,属本中心协办的业务,领导签批的各种原件复印件留存中心一份。
(1)与预算股业务往来。预算股拨付中心各类专项资金到位后,资金会计及时通知统管会计入帐,各单位应上解国库的资金,需填写转账报告单一式二份,领导签批后交预算股一份作入帐通知。每月工资单按程序审核无误后到列表交预算股一份。以作金库拨款依据。
(2)与农村财政管理局的业务往来。农村发展资金、村级补助资金和计划生育资金的用途及支付范围由农村财政管理局把握,中心负责资金划拨并留存原始凭据复印件。
(3)与非税收入管理局业务往来。主要办理统管单位非税收入的缴存和支用。
(4)与经建股业务往来。主要办理各种建设性专项资金和政策性资金的转款事宜。
(5)与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往来。统管单位采购办公设施,需出示书面报告,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复印件留存中心方可办理转款事项。
(三)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1、采购申请
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县直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等部门,按照当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包括追加预算)向政府采购中心申报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并将所需资金划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资金专户。
2、项目分配
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内部分工,将采购申请单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报主任审定后,将采购任务下达给具体承办人员执行,并主动与采购单位联系。
3、组织领导
拟定项目采购实施计划,成立由用户方、出资方、采购中心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4、制作标书
招标方式确定后,采购申请单位提出明确、具体的技术需求,属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中心与采购申请单位共同制定招标书,属于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中心负责编制询价采购函。
5、选择商家
对于公开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凡符合条件的商家均可参加;对于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竞争性谈判,根据实际情况,邀请足够数量的在采购中心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6、发标
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向供应商发售招标书,接受投标,公开招标。一般情况下,从发出招标书到投标截止,不少于20天,特殊情况的根据项目需要作出相应安排。
7、答复
政府采购中心对在规定时间收到的、需要作出洽谈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书的供应商,无论何种方式均以采购中心的澄清函为准,澄清函是招标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8、开标
属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投标按规定时间截止,开标会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9、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由用户方、出资方、采购中心、代表及筛选(邀请)的技术专家组成,并不定期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代表现场监督。
10、单一来源采购
对于单一来源采购且不能替代的采购项目或特殊的紧急情况,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1、合同鉴订及履行
采购中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中心三方签订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经协商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可以鉴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2、验收付款
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毕,提交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进行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项目验收合格的,采购单位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供应商凭项目合同,签过字的发标和验收报告到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项目款结算,采购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资金拨付给中标供应商。
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讯联系方式
单位主要负责人:顾立
办公室电话:6530669;手机号码:13865856688
办公地点:政务新区南楼509室
(一) 局领导班子:
1、顾立 党组书记、局长,办公电话:0558-6530669;无邮箱
2、孟俊 党组副书记、金融办主任, 办公电话:0558-6583682;无邮箱
3、陈杰 党组成员、第一副局长,办公电话:0558-6583683;无邮箱
4、高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电话:0558-6589900;无邮箱
5、李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办公电话:0558-6589933;无邮箱
(二)内设部门:
人秘股负责人:单 俊 办公电话:0558-6538362;无邮箱
预算股负责人:宋明初 办公电话:0558-6512141;无邮箱
社保股负责人:姚 兵 办公电话:0558-6583693;无邮箱
会计股负责人:王大为 办公电话:0558-6539016; 无邮箱
行财股负责人:张颍泉 办公电话:0558-6583690; 无邮箱
金融债务股负责人:王进华 办公电话:0558-6539016; 无邮箱
政府采购股负责人:黄 涛 办公电话:0558-6583685; 无邮箱
综改股负责人:李 芳 办公电话:0558-6536191; 无邮箱
经济建设股:吴 健 办公电话:0558-6536990; 无邮箱
农财股:李 影 办公电话:0558-6583687; 无邮箱
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孟 俊 办公电话:0558-6583682; 无邮箱
民生工程办公室主任:李 涛 办公电话:0558-6583693; 无邮箱
(三)局属事业单位:
1、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主任:李 群 办公电话:0558-6529516; 无邮箱
2、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负责人:陈新红 办公电话:0558-6527551; 无邮箱
3、县农村财政管理局 负责人:潘德丰 办公电话:0558-6512869; 无邮箱
4、县农业综合开发局 局长:赵学军 办公电话:0558-6512842; 无邮箱
5、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负责人:柳栋林 办公电话:0558-6528780; 无邮箱
6、县投融资管理中心 负责人:孟 俊 办公电话:0558-6583682; 无邮箱
正常情况下业务即时办理,部分业务根据其性质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超过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