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依法审核进入县招标中心的交易项目,确定招标采购交易方式;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备案;建立并管理各类专家库、供应商库及中介代理机构备选库,建立招标采购交易当事人的诚信档案;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存清退情况实行监督;受理有关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内设人秘股、业务股、监管股、财务室。
招管局负责人职责
1、主持县招管局全面工作,领导县招标中心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招标采购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决策、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4、审核、决策招标采购交易活动重大事项及违法违规、质疑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决定。
5、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秘股职责
1、负责局机关和中心的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办公室和中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治维稳、财务、文书、文印、档案、保密、日常考勤、行政后勤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中心工作计划、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调研和组织起草工作。
4、负责局机关信息宣传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6、局领导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股职责
1、负责对中心各项招标采购业务的协调工作。
2、负责局和中心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3、对中标结果和合同签订实行审核备案并记录,每周向信息综合室和档案室反馈一次备案信息。
4、负责对各类招投标文件资料的归档审查。
5、负责对中心招标采购业务进行指导,适时组织业务培训。
6、局领导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管股职责
1、负责开标现场的纪律维持。
2、负责评标现场人员管控,对评标专家进行核实和手机收缴工作。
3、负责对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和使用。
4、督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质疑、异议进行及时合理答复。
5、负责投诉、信访案件的受理、调查和督办。
6、负责履约约谈、合同签订的督办。
7、局领导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职责
1、负责局和中心年度综合财政预算编制、申报及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财务内部审核,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3、负责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收缴、清退及保证金进账信息保密工作。
4、负责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的收取和上缴入库工作。
5、负责业主单位申请执行违约金的扣留工作,并按规定审核后及时转付。
6、负责评标专家费用的审核发放工作。
7、局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职能
负责招标采购交易事项。制订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操作程序、交易场所的管理办法;统一发布招标公告;现场接受投标人报名资料;发售招标文件;接受并管理进入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安排并管理开标、评标场所,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成交)公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建立并保管招标采购交易活动档案。
招标中心负责人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进场交易项目业务开展,组织和指导中心各室及项目负责人有序开展服务工作。
2、对拟受理的招标采购交易项目提出是否受理。
3、统一安排项目开评标时间、地点。
4、见证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重要事项。
5、负责中心人员、事务的日常管理。
6、完成上级和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综合室工作职责
1、统一受理招标采购人提交的招标采购交易项目申请资料,做好登记和咨询服务工作。
2、对招标采购人提出的申请资料,应当场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招标采购交易项目,应当场办理受理登记;对主要条件基本具备,但材料尚需完善的申请资料,汇报局和中心领导后书面告知招标采购人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内容和时限,退回或暂收已提交的申请材料。
3、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信息综合室于接收登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送中心负责人审核、转交项目负责人,并做好交接记录。
4、登记和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中标成交结果、履约约谈邀请函等信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每周一向局和中心领导书面报送本周招标采购交易开评标信息。
5、负责中心代理项目的投标、报价文件密封情况审查、接收、登记,并做好开评标记录等现场服务工作。
6、及时统计招标采购交易项目进展及完成情况(以合同备案为准);定期梳理、汇总、统计、分析招标采购交易项目信息,上报有关部门。
7、完成局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采购一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全过程活动及服务。
2、负责已完成项目的档案整理,并归档。
招标采购二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全过程活动及服务。
2、负责已完成项目的档案整理,并归档。
招标采购三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全过程活动及服务。
2、负责已完成项目的档案整理,并归档。
档案室工作职责
1、负责档案的审核、立卷、归档、贮存和日常管理保密工作,并实时填写《项目归档情况明细表》。
2、项目合同备案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将招标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移交档案室,填写《项目资料移交清单登记表》做好移交登记,并签字确认。
3、对照档案目录对项目负责人移交的项目资料逐项审查。档案资料不完整的,向项目负责人发送《项目归档资料缺项告知表》,由项目负责人补齐缺项资料。
4、项目归档资料齐全后进行排列、编目,装订完毕。
5、对项目归档资料送业务室审核备案。
6、对经审核备案后的档案存放档案室并填写归档文件目录。
7、负责做好档案保密、借阅、防火、防潮、防虫等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局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办公室: 5398280、5398283
业务室: 5398260、5398262
监管室: 5398271、5398272
建设工程部: 5398211、5398212、5398210
政府采购部:5398223、5398229、5398221、5398220
1、接单登记
信息综合室受理招标采购申请,经中心负责人审查签发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采购人意见、项目特征,由项目负责人汇报中心负责人后提出招标组织形式、招标采购方式等拟办意见并送审局业务室、局负责人核准。
2、抽取代理机构(如需)
由项目负责人通知局和中心领导、监管人员到场,由招标人代表在局业务室的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或业主选定,填写代理机构抽取登记表并当场签字确认。
3、根据采购方式会同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
联系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如有),核实项目具体特征、需求及概预算,必要时踏勘项目现场,会商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评标方法等主要事项,重大项目联系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心负责人、局业务室、监管室共同审定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评标办法等要求。根据会商意见拟订招标采购文件。
4、送审文件
联系招标采购人送审中心负责人、局业务室、监管室和局负责人签批《招标采购文件》并由中心负责人统一合理安排开标时间和地点。
5、公告及文件发布
定稿后由信息综合室统一发布公告、文件并在公告及文件上加盖登记印章。
6、补充通知(如需)
在规定期限内拟订、送审、发布澄清答复等补充通知。
7、组织开标
由项目负责人于开标前一天通知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参加开标会议并认真准备好开标、评标所需用品、资料。
8、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由项目负责人开标前两小时联系采购人代表、局负责人签署《专家抽取申请表》,抽取操作人员根据签字后的表格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在评标专家达到后由项目负责人按照评标预备会议程组织评标;评标结束后由相关人员签署各式评审表、评标报告,如需支付专家评审费用,根据支付标准制作专家评审费支付单,送领导签批后到财务室领取费用。
9、结果公示
由信息综合室统一发布结果公示并在公告及文件上加盖登记印章(当日);监管部门受理质疑、异议、投诉并依法调查处理。
10、质疑投诉事项处理
由局监管室统一受理,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办理。
1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缴、清退
由项目负责人收集齐全退款手续交由财务室分级送审(总体送审时间5个工作日)。履约保证金收缴。
12、发放中标通知书及备案;签订合同及备案
项目负责人计算、打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交由财务室统一办理。发放《农民工工资缴纳通知单》,按照规定(如约谈项目按约谈要求)的时间,发放经局业务室审核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组织签订合同并经审核备案。
13、资料移交信息室归档
收集、整理已办结项目资料,对项目资料对照档案目录逐一检查是否齐全完整,有无缺页少项,签字盖章是否完整等。检查完毕后填写《项目资料归档立卷审查表》向档案室移交档案资料登记并登记,接受归档审查。
14、履约监督
事项内容:根据需要实行履约约谈,配合招标采购人、县纪委监察局等监督部门做好标后监督,查处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招标采购项目按要求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