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邢塘街道党工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本组织和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完成本街道所担负的各项任务;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辖区的统战工作、人民武装工作。
2、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好街道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
3、 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4、 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
5、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本街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建立健全社区新经济组织党的工作。
6、 负责群众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缓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内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7、 负责本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监督等管理工作,加强对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8、 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在职人员的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和社区建设。
9、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邢塘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人民政府和街道党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 优化辖区内投资环境,完成在地统计、国有资产管理、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做好税护税、商贸服务;协调各方关系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服务工作。
3、 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物业统筹管理;协助做好市政建设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国土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4、 负责辖区具体社会事务管理,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民政优抚救济、人口计生、社区文体、社区教育;维护辖区内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 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负责社会治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工作;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禁毒、信访、司法、安全生产工作。
6、 指导、支持、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社区建设,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7、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1、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公文处理工作和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
2、负责做好党建、组织工作,加强党员管理、辖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3、负责做好纪委日常工作,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效能建设及干部职工自律等工作。
4、负责对外宣传、网络舆情处理等工作。
5、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完成政协代表各类提案的办理。
6、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财产管理、后勤服务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招商工作办公室
1、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财经工作。负责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
2、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挖掘、搜集、策划、包装、储备推介工作。
3、引导辖区内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商、税务执照的年检、变更和登记工作,并指导纳税人照章纳税,做好区域企业的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群众工作办公室
1、拟定街道办事处群众工作计划、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工作,密切注视街道的治安动态,掌握、分析治安状况,及时向上级上报信息,重大问题报告街道党政领导研究解决,并及时做好治安问题的处理工作。做好掌握辖区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法轮功”及其它邪教防控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和上报各类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4、负责信访工作,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对群众诉求事项,按照程序做好化解或组织相关部门处理,督办结案等工作;协助领导处理重大越级集体访问及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信访问题。
5、负责辖区内禁毒工作,做好辖区内禁毒的摸排防控工作。
6、组织开展人民协调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
7、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人民防控工作。
(四)社会事务工作办公室
1、负责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失业、就业、创业、劳动监察、技能培训、失地农民、居民医保、新农合、社会保险、低保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的民政工作,做好拥军优属、救灾救济、优抚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各项工作;做好老龄工作和残疾工作,依照相关政策落实好上级各项要求。
3、负责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类法律法规,落实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
4、组织指导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组织并指导社区干部的培训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5、制定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加强社区办公场所、活动中心等硬件设施建设工作;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经常性指导开展文体、卫生、科普进社区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普及各类社会知识。
(五)城市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市容和环卫责任区制度。
2、组织开展查处违章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及时组织人员或相关单位进行依法拆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3、组织协调辖区内城市建设、国土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积极做好辖区内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
4、做好辖区内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工作标准
为逐步实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督查内容
1、上级工作部署及上级领导的批示及上级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
2、经经济开发区会议研究的工作安排。
3、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4、经济开发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经济开发区干部在岗在位情况。
6、需要督查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督查原则
1、实事求是。督查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2、突出重点。围绕经济开发区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立项督查。
3、注重实效。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立项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 督察方式
1、专题督查。 对会议确定和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指派专人,重点督查落实。
2、实地督查。对质量要求高,内容比较复杂,时间要求紧的事项,督查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
3、跟踪督查。对有连续性特点的工作事项,对各个工作环节实施阶段性督查,并对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
4、随机检查。对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制度执行等长抓不懈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督查程序
(一)督查工作的一般程序
1、立项。督查小组根据经济开发区部门工作职责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人员,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
2、督办。督查小组根据工作任务的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承办部门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3、反馈。督查小组对各部门完成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调度,并向部门领导反馈督查事项完成情况。
(二)重大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程序
1、分解。督查小组进行分解立项,拟定阶段督查工作要求,经经济开发区领导审定后交有关部门承办。分解立项应突出重点,对任务、责任、时限提出明确要求。
2、督办。督查小组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应集中力量督查;对周期较长的任务分阶段跟踪督查;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要综合运用交办与自办、实地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抓落实。
3、协调。凡涉及一般性的具体事项,由督查小组负责协调;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督查小组应先提出预案和建议,由经济开发区领导协调。
4、反馈。由督查小组转各部门承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反馈;由经济开发区领导直接交有关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向领导反馈。
第五条 督查责任制
1、领导责任制。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2、目标责任制。对于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3、督查通报制。督查小组每月、季度对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作一次督办通报,年终作总结通报。对各部门的督查反馈情况和查办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刘庆安同志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办公电话:8533916,
崔常法同志负责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办公电话:8533969,
郑玉东同志负责精准扶贫、组织人事、宣传、武装、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违法建设防控、国土管理等工作,分管扶贫办、党政办、组织办、工会、妇联、团委、国土所等部门。办公电话:8533919,
贾威威同志负责环保、水电、通讯、重点工程、投融资等工作;分管环保所、建设所、供电所等部门。办公电话:8533966,
宋伟强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工委办公室。办公电话:8533926,
王林同志负责计划生育、综治维稳信访、禁毒、政法、司法、统计、招商引资、经济发展、企业服务、卫生、新农合等工作;分管计生办、统计站、综治维稳、禁毒、派出所、司法所、客商服务、卫生院等部门。办公电话:8533988,
梁延忠同志协助郑玉东同志、宋伟强同志做好组织人事、宣传、纪工委等工作。办公电话:8533939,
孙 敬同志负责党政办公室及后勤、安全生产等工作。办公电话:8533939,
马卫东同志负责民政、社保、民生工程、教育、大农业、交通、残联、大病救助等工作;分管民政所、社保所、农业办等部门。办公电话:8533921,
张雷同志负责财政、地税、国税、市场监督管理、文明创建等工作;分管财政所、地税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办公电话:8533928,
郭宏同志协助王林同志做好招商引资、统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等工作。办公电话:8533981,
柴新安同志负责武装、项目征地、房屋拆迁验收、群众安置等工作。办公电话:853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