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民族和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有关民族和宗教理论、政策和全县民族和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办理和监督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的正常活动。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自我教育工作。
三、参与全县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方针、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订,调查掌握全县各种宗教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意见。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
四、参与研究制订有关发展少数民族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等工作;负责民族成分的认证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指导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友好往来。协助有关部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在民族、宗教问题上的分裂、渗透活动,配合政法部门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宗教活动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六、协助各乡镇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指导各乡镇有关民族和宗教方面的业务工作,组织培训全县民族和宗教工作干部。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 作 标 准
一、临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政治上坚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增强执政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2、理论上钻研。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拓宽知识面,并用掌握的理论指导实践,结合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作风上过硬。牢记全心全意人民服务的宗旨,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着力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胸怀坦荡;密切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平等相待,协商办事,主动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知心朋友,热心为民族宗教界人士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好事。
4、业务上精通。掌握民族宗教工作的规律性和特殊性,掌握民族宗教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熟悉民族宗教的历史和人物,不断提高调研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办事能力。
5、工作上勤奋。热爱民族宗教事业,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为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6、纪律上严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临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期间不随便外出,不上网玩电脑游戏,认真遵守公共场所公德。
3、工作认真负责,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紧张快干,雷厉风行,提高工作效率。
5、热情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6、积极主动,勇于开拓,争创一流工作成绩。
三、临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学习制度
1、每周一下午为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
2、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3、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
4、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要严格考勤,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事请假,过后要补学。
四、临泉县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1、严格控制涉密文件、资料的阅读和传达范围,严守秘密,不准泄露;
2、对涉密文件、资料要有专人收发、登记,阅后要及时收回、清退;
3、涉密文件、资料、公章等要有专柜保管,专人负责,重大节假日要有人值班站岗,防止被盗和丢失;
4、不询问、阅听、记录不该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不泄漏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5、对干部职工要进行保密教育,对失密、被盗的有关责任人,依照《保密法》和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五、临泉县民族宗教局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政策、法律,确保各项支出有章可循。
2、办公室各项经费集中管理,办公室经费实行局长“一支笔”签批。
3、办公室人员所报销出差费及其其他费用,每张发票和单据必须有具办人经手,局长签批,财务人员每月要一月进行一次帐务处理,准确提供财务信息,确保票据规范、内容完整、准确无误,并按时到财政局核算中心报帐,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支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个人办事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因公办事、出差需要借款的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借款,待返回后按规定标准及时报销,不得拖欠公款。
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审核程序
(一)政策加分由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时到当地考生考试机构申报,签署《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2.“烈士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资格审查由地市及以上侨务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资格由市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审核;
5.体育特长生运动员等级资格审核由省体育局负责,统一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6.奥赛、科技竞赛类资格审核由省科协负责;
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资格由省军区政治部负责审核。
(二)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进行本级公示,同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三)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本市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要在本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
(四)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各市上报的申报加分考生的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复测,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6个月,接受社会监督。
我县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
临泉县长官镇长官民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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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长官镇长东民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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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鲖城镇鲖城民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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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杨桥镇老街民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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